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以退学。
1、休学期满,不按时办理复学手续的;
2、因伤、病休学,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复查确认不合格的;
3、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患有精神病、癫痫等疾病以及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的;
4、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5、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6、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7、本人申请退学的。
退学办理流程:
1、办理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退学:相关说明材料。
(2)自动退学:所在二级学院提交书面报告附《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情况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退学:
(1)登录学籍系统,选择异动申请,新增退学流程,并在附件处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二级学院领导审批结束后,在学籍系统中打印审批流程单,携带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3)教务处提交议题报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学籍管理科将相关材料备案存档,制发学生退学正式文件并在学信网平台为学生办理退学。
自动退学:
(1)二级学院将所有经班主任确认、本学院学籍工作负责领导签署意见并盖二级学院章的纸质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2)教务处对此类退学的学生出具退学告知书并送达本人,如有异议学生可在收到退学告知书十日内向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教学工作委员会在收到申诉后五个工作日内给出处理结果。如无异议教务处提交议题报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正式制发退学文件并在学信网平台为学生办理退学。
附件:《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情况登记表》
办理流程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