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系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系实训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在汽车实训中心内进行教学及其它活动时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主要是指突然发生重大的自然灾害事故、重大火灾、爆炸、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
二、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系主任,副组长:系副主任
组员:教研室主任兼职安全员
三、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经常性地检查实训中心的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安全事故隐患;提出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积极做好实训中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上报工作;密切配合相关部门保证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定期组织学生及教职员工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一般程序:
1、遇突发事件时保持镇静,由在场教师负责组织学生迅速有序地撤离现场。撤离出现场的人员不要乱跑,应在现场外安全开阔的地带集合,清点人数。
2、撤离出现场的教师或班干部应立即向系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向公安(110)、消防(119)、卫生防疫(120)等部门紧急求援。
3、系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学院领导汇报,同时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听取突发事件情况汇报,清查现场人员;召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科学安全的措施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4、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配合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